8月24日下午,炎炎烈日也未能阻挡建邺区妇联和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她们共同来到建邺区检察院,和检察官一道,共同开展一场亲职教育活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朱晓凌
课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相互介绍认识
心理师以真诚、尊重、接纳和同理的专业态度,与家长建立信任关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二是价值观塑造
心理师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和家长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严守人生底线。
三是帮助发现优势
鼓励家长看到孩子的优点,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从低迷的生活中走出来。
四是家庭关系促进
指导家长有效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改善对孩子的教育方法。
活动结束后,建邺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晓凌、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执行秘书长杜莉接受了媒体采访,介绍了亲职教育的相关内容。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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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职教育是什么?
亲职教育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哪些情况下应当开展亲职教育:
1.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2. 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致使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或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
3. 其他应当接受亲职教育的情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亲职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教育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法律素养,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帮助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树立正确价值观;
3. 教导监护人有效的沟通方式;
4. 引导监护人改变不当教养方式;
5. 指导监护人重塑良好家庭关系,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6. 协助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亲职教育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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