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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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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29 16:17作者: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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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市 民 政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民办 [2021]11号)要求,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安排及有关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各级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最需要保护的对象,儿童福利机构是孤残儿童集中生活区域,防疫工作责任重大。各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刻不容缓。


各级要建立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抓实的责任体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方位落实防控要求,坚决维护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各司其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儿童福利机构做好三个“坚持”

1、坚持“人人同防”

儿童福利机构落实好民政部印发的《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认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实施封闭管理。


儿童福利机构不安排集中性聚集活动,不接待外来人员探访、参观和志愿者服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机构的,不得进入儿童生活起居室、教室、康复训练、治疗区域。


对所有进入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和获批准外部工作人员要求带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


落实家庭寄养儿童每日沟通报告制度,通过电话、视频、入户走访等方式与寄养家庭保持密切联系,检查督促寄养家庭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工作,提高疫情防范意识。



2、坚持“人物同防”

加强物品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做到全链条留痕可溯,尤其要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检测和消杀,切实阻断外部输入途径,要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查,全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做好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等措施。



3、坚持“内外同防”

坚持工作人员机构内和机构外的行为统筹管理,严防内外有别,引发风险。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聚餐、集会等非必要的人员集聚。机构外工作人员,要每日申报行程轨迹及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动态情况。




(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动落实相关责任

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疫情期间对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询访工作,对发生的个案做好协调、处置;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疫情期间对全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指导等,对区级询访工作进行普查或抽查,对发生的个案做好协调、处置;


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等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社会资源链接和个案处置。



(三)儿童“关爱之家”做好相关服务

儿童“关爱之家”等服务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暂停聚集性服务活动。运营“关爱之家”的社会组织要加强上门入户关爱服务,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为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专业陪护、心理疏导等服务,其他关爱帮扶活动以线上开展为主,并做好服务和活动记录。


在关爱服务中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排查询访,加强监护确认和关爱帮扶


(一)开展有序询访

询访以电话、微信、视频问候的方式为主,必要和紧急情况下进行上门走访,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及健康状况,有无家庭成员患病隔离等。


务工父或母是否返乡在家,返乡在家的是否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务工父母均未返乡的,监护责任由谁落实。询访的同时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预防知识的宣传。


重点关注监护情况较差、患病、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落实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确保监护兜底生活兜底到位。


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现一人,安置一人,及时提供个案危机干预服务,有效落实监护责任。询访时做好记录,询访频次由各区部署制定,时间至疫情结束为止。


重点关注对象由儿童督导员反馈至乡镇(街道),由区级未保中心汇总及时反馈至区级民政部门。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指定专人每天进行电话抽查,督促询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得到落实。




(二)强化监护责任

组织和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与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指定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责任。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无力监护等困境的儿童,确保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都有明确的被委托照护人妥善照料。


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儿童主任详细了解被委托照护人身体状况和监护能力,指导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对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督促父母更换被委托照护人,如因现实困难一时难以更换的,民政部门要第一时间协调落实临时照护职责。



(三)开展关爱帮扶

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也不断面临新情况,各地工作人员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掌握重点人群关爱需求,创新关爱举措,有效回应突发事件。


各区妥善安置好排查中发现的监护责任未落实、难以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结合已建立的“1+1+1”(一个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一个儿童主任、一个远亲近邻、一个志愿者或专业社工)结对帮扶制度,提供临时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关爱服务,对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实施精准帮扶。


承接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项目的专业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区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线上的科学疾病知识和科学防控防范宣传,增强家庭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引导务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远程“见面谈心”。对因家庭缺乏通信视频设备或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视频通话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主任要及时提供帮助。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个性化需求链接社会资源,提供援助服务;倡导各区注重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人文关怀,积极支持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做好疫情期间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其打消后顾之忧,帮助度过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四、畅通信息,落实日报告制度

请各区、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市未保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实时上报相关情况:


一是本区、本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典型事迹


二是因疫情导致出现无人监护、无人照料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情况发生时,区级民政部门要依托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保证信息通畅,确保紧急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帮助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及其家庭顺利渡过难关。


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17时前上报本地有无因疫情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出现无人监护、无人照料或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没有的也请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与局儿童福利处和市未保中心联系。



联系人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席琴(83635680)

市未保中心任欣雨(85567747)


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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