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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走进高淳固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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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5 15:43作者: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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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为国之基,国乃家之盾。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为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家风、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4月25日,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理事——陈小燕律师受邀走进高淳区固城街道妇联,为义保、禅林山、新港等村组织开展了“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围绕“做成功父母 培养优秀孩子”主题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公益普法宣讲,三村三场活动,吸引了100余名未成年人家长积极参与。

宣讲会中,陈小燕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以及重点内容,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及自身的育儿教育经验,向大家普及培养家国情怀、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帮助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及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等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提高了家长“依法带娃”的意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经过深入学习,大家深刻领悟了“最好的名校是家庭”这句话的内涵,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在塑造孩子品格、培育社会栋梁中的关键作用。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家庭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

“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由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联合发起。通过开设公益课堂、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等活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的陈小燕理事经常参与宣传活动,为有效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及,深化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促进家庭教育和文明理念的广泛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将继续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凝聚社会力量,立足家庭,服务妇女儿童,守护妇儿权益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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